謹防租房中“高進低出”“長收短付”
陷阱的風險提示
近年來,一些不規范的長租公寓或住房租賃企業,為了快速籌集資金,采用房租“高進低出”(即高租金向房東收房,低租金向租客出租)、“長收短付”(即向租客收取3個月以上的租金,向房東按月支付租金)的經營模式。這種模式不可持續,極易出現資金鏈斷裂,會給房東和租客帶來重大經濟損失。一些不法企業和個人還利用這種模式形成“資金池”,待積累大量資金后卷款跑路。在此,鄭重提醒社會大眾以及廣大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人員,在房屋出租、承租以及提供租賃中介服務過程中,務必謹防此類陷阱,免遭經濟損失,防止房屋租賃糾紛纏身。
一、謹慎選擇住房租賃企業。房東和租客選擇住房租賃企業之前,要了解該企業有沒有到市場監管部門辦理企業登記(查看有無營業執照)、有沒有在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備案(查看有無備案證明或查詢相關備案信息),以及該企業是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、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等。拒絕接受未辦理登記或未經備案、已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失信名單的企業提供房屋租賃服務。住房租賃企業的相關信息,可通過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網站、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、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、信用中國網站等渠道查詢。
二、警惕不正常租金的誘惑。租客不要受過低租金或租金打折的誘惑,在租房之前,要了解并比較周邊或同地段類似房屋的市場租金水平,對明顯低于市場租金出租的房屋信息和房屋出租行為不要輕信,以防落入圈套而上當受騙。房東切勿被過高租金所吸引,在將房屋租給住房租賃企業之前,也要了解市場租金水平,對明顯高于市場租金收房的,不要被其誘惑,要提高警惕,以免未來既收不到租金又收不回房屋。
三、不宜一次性預付長期租金。租客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,要特別注意其中的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條款,盡可能在合同中約定按月或最長不超過按季支付租金,警惕一次性預付3個月以上的租金給予租金打折的誘惑,不要一次性預付較大數額的租金,防范住房租賃企業在租期未到時便卷款跑路或倒閉,而原房東因收不到租金不讓居住。
四、拒絕非正常高傭金的誘惑。廣大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人員要恪守執業準則,對提供非正常高傭金委托收房、出房的住房租賃企業格外提高警惕。一旦這類不規范的住房租賃企業卷款跑路或倒閉,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人員將會深陷大量住房租賃中介糾紛之中,還很有可能被房東和租客投訴追責、向人民法院起訴,并要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,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
房地產經紀人學會
2020年7月7日